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还继续上班,现在公司突然说不用来上班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但照常上班,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
合同期满继续用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种情形下,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公司与员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员工继续上班且公司也未表示异议并正常发工资考勤等,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该事实劳动关系本质上属于重新用工,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发的规定重新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期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特别注意的,实务中有些地区倾向于不再给予公司1个月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
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公司无故突然说不用来上班”,属于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则公司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如无法与员工达成一致解除,则存在违法解除的可能后果,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