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资料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证据确实、充分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3、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制度有哪些具体表现?
1)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2)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但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4)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注意: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证明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举证责任给了申请人一方。刑诉法第56条规定,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一方,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对于这一点,申请人一方如果要搜集该方面的证据会比较困难。